商標撤三指撤銷注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簡稱“撤三”。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在撤三頻發的情況下,除了在被提起撤三時積極準備證據材料之外,在平時的時候也要未雨綢繆?梢宰龅糜心男┕ぷ髂?
1、市場預測
在商標管理過程中通過對市場動向的關注,預測自身注冊商標被撤銷的可能性。比如,自身注冊商標被行業內其它某公司擅自使用,并在短期內獲得了很大的市場規模,這種情況下該商標很可能就會成為被申請撤銷的目標。
2、商標監測
通過商標監測軟件能夠盡早知悉商標被提撤銷的情況,可提前準備使用證據。特別是地址變更后與商標注冊地址不一致時,更需要通過監測掌握官方發布的公告送達信息。
3、追加申請
預測到可能被提撤三或者得知已經被提撤三時,立即追加新的注冊申請。這就相當于在被申請撤銷的商標之后增加一個新的申請障礙,以擋住撤銷申請人的注冊申請。假如被提撤銷的商標最終被決定撤銷,新申請的商標若能獲準注冊,還可以延續在先的商標權利。
4、盡量使用
假如商標在短期內確實沒有使用需求,但又需要防范被撤三的,可以考慮階段性、小批量地投入使用,然后保存證據。但這種方法的風險也是比較大的,在審查過程中很可能被審查機關視為“象征性使用”行為而不認可。不過,除了這種方法,還可以考慮授權給有條件的企業使用。
5、批量注冊
對很多大型企業而言,要將所注冊的重要商標都投入使用確實不現實。這種情況下,一些企業將重要商標批量篩選出來,每三年內重新提交一次申請。這就相當于原來注冊的商標剛滿三年,可能會面臨撤三風險時,就增加了新的商標,這樣的話權利能夠一直延續下去。但是,從物盡其用的原則來講,我這樣教其實是不合理的,因為它會增加整體的商標注冊量。
以上是商標申請小編為您整理的商標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